001230历史交易数据资金流向个人不良贷款可批量转让

大家好,今天小編來爲大家解答以下的問題,關於個人不良貸款可批量轉讓,誰將受益,銀行將不良貸款賣給個人合法嗎爲什麼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銀行將不良貸款賣給個人合法嗎爲什麼

首先要明確,不良資產可以賣,並且法律對於買受人主體資質沒有具體要求。

《合同法》79條規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就銀行持有的金融債權而言,其合同性質是允許轉讓的,且一般也不會約定不得轉讓的情形,關鍵就看是否符合第三點。

在實踐中,對於能否把金融債權轉讓給非金融機構,監管部門的態度出現過轉變。

人民銀行早在2001年(注意,那個時候還沒有銀監會,監管職責由人行承擔),在《關於商業銀行借款合同項下債權轉讓有關問題的批覆》(銀辦函(2001)648號)中認爲“由貸款而形成的債權及其他權利只能在具有貸款業務資格的金融機構之間轉讓。未經許可,商業銀行不得將其債權轉讓給非金融企業。”即不允許轉讓給非金融機構。

到了2009年,銀監會在《關於商業銀行向社會投資者轉讓貸款債權法律效力有關問題的批覆》(銀監辦發[2009]24號)中規定,“第二,商業銀行可以將貸款債權轉讓給自然人、其他組織,以及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法人。”完全放開了轉讓限制。

但到了2010年,銀監會在《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的通知》(銀監發[2010]12號)中,提出了更嚴格的而要求,即“第二條第二款信貸資產的轉出方應徵得借款人同意方可進行信貸資產的轉讓,但原先簽訂的借款合同中另有約定的除外。第六條第三款擬轉讓的信貸資產有保證人的,轉出方在信貸資產轉讓前,應當徵求保證人意見,保證人同意後,可進行轉讓;如保證人不同意,轉出方應和借款人協商,更換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質押物,以實現信貸資產的安全轉讓。”要求必須先經過當事人同意的流程才能轉讓。

到了2012年,財政部、銀監會聯合下發了《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財金[2012]6號),其中規定,“第八條下列不良資產不得進行批量轉讓:(四)個人貸款(包括向個人發放的購房貸款、購車貸款、教育助學貸款、信用卡透支、其他消費貸款等以個人爲借款主體的各類貸款);”限制了個人貸款的批量轉讓。

綜上,銀行可以把不良貸款賣給個人,但需要符合下列條件纔算合規:

1、合同當事人同意轉讓,或合同中事先預埋同意轉讓的條款;

2、不良若爲個人貸款的,只能單筆轉讓,不得批量打包。

網貸平臺債權轉讓不良資產批量起訴負債人的合法權益哪去了

應該把在中國搞高利貸合法化的罪魁禍首抓出來判死刑!包括國家銀行的信用卡!因爲它們都是沒有調查借貸人的償還能力,就這一條足夠殺掉數以萬計的犯罪分子,因爲它們的借貸行爲逼死了多少學生,年青人和廣大借貸無力償還高利貸盤剝的借款,社會制度沒有變,必須杜絕高利貸在中國肆虐!首先聲明:我是連任何網貸,那怕什麼京東白條都不用的。

銀行打包出售的不良資產(貸款),什麼價位,一箇包多大金額

最近幾年市場行情不太好,很多企業借了銀行的貸款之後到期了沒法償還是經常會發生的事情,目前很多銀行都會有一些不良率,大多數銀行的不良率基本上都是在1.5%~3%之間,有個別農商行不良率比較嚴重的,有可能達到10%以上。

先來了解一下什麼是不良資產貸款。

對於貸款銀行會分爲5個等級,具體如下:

1、正常類:正常貸款簡單來說就是債務人能夠正常履行合同,沒有出現逾期等其他意外情況,債務人還款能力充足,貸款損失的概率爲0。

2、關注類:這種情況儘管債務人目前還正常在還款,有一定的債務償還能力,但是其生產活動可能存在一些不利因素,如果這些不利因素持續存在,未來有可能會造成貸款出現逾期的情況。

3、次級類,次級類貸款是債務人的還款能力明顯出現了問題,完全依靠其正常營業收入是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即使執行擔保也有可能出現一定的損失,損失的概率爲30%~50%之間。

4、可疑類,可疑貸款是債務人到期之後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便執行擔保措施也會造成較大的損失,損失的概率在50%~75%之間。

5、損失類,損失類貸款簡單來說就是借款人沒有任何償還能力,無論採取什麼樣的措施和履行什麼樣的程序貸款都註定要損失掉,這種損失的概率是75%~100%之間。

在這5類貸款等級當中只有次級類、可疑類和損失類纔會被定義爲不良資產,而最終銀行會把這些不良資產拍賣掉的一般都是可疑類和損失類,這些貸款逾期超過一年以上仍然沒法正常收回,銀行纔會把它們打包給資產管理公司。

再來看一下不良資產處置的法律依據。

很多債務人可能會有疑問,自己欠的是銀行的錢,合同是跟銀行籤的,銀行憑什麼把自己的貸款轉讓給這些資產管理公司呢?這裏面有什麼法律和政策依據嗎?實際上確實是有的。

2000年1月11日,國務院發佈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這個條例對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註冊資本,業務範圍,資金來源,公司治理,財稅政策等方面做出了規定。其中第十一條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按照國務院確定的範圍和額度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超出確定的範圍或者額度收購的需經國務院專項審批。

2012年1月8日,財政部發布了《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明確了四大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作爲市場主體,除此之外還有省級政府設立或授權的一家資產管理公司。

2013年11月28日,銀監會發布了《中國銀監會關於地方資產管理公司開展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收購處置業務資質認可條件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鼓勵設立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並明確指出鼓勵民營參股,每個省份原則上只設立一家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且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爲10億元人民幣。

目前我國不良資產的處置體系基本上形成了以四大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爲主體,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爲輔助的格局,這些資產管理公司作爲一級市場,他們主要負責收購銀行的不良資產,收購的不良資產當中有一部分資產管理公司會自己進行處置,比如通過債轉股的方式入股到債務企業當中;還有的是直接通過二級市場轉賣給其他投資者,這些投資者當中包括一些中小投資人,資產管理公司之間相互轉,還有一些銀行也會參與到其中。

再來看一下銀行售賣不良資產一般是什麼價位

至於不良資產的收購價格是多少,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是不同的,通常情況下一級市場的價格會比二級市場低一些。

具體到不良資產本身,不同等級的不良資產價格也是不一樣的,如有一些不良資產收回的概率比較大,那麼對應的價格就比較高一些,相反如果貸款收回的可能性比較小,那麼價格就會比較低一些。

一般情況下,銀行會把不良資產進行分類打包,比如將本行的不良資產分爲4類,每一類對應的價格都是不一樣的,通常來說一類的價格會比較高一些,對應的三四類的價格會比較低一些。

比如下圖是2014年到2019年第三季度不良資產一級市場的成交均價。

可以看出在不同的時期銀行不良資產的價格是不一樣的,比如在2015年最低谷的時候,一級市場的價格是0.28,相當於一箇億的不良貸款,資產公司只需要花2800萬就可以買到。而到了2017年,這個價格明顯有上漲,收購價格是0.43,相當於一箇億的不良貸款,資產管理公司需要花4300萬纔可以買到。

當然這個價格只是一級市場的平均成交價格,具體到不同的資產上麪價格會有很大的差別,比如有一些回收難度很大的貸款,說不定銀行有可能按照0.1的價格就可以賣掉,而對於那些回收可能性比較大的優質不良資產,有可能會賣到0.5或者0.6。

最後來看一下銀行打包不良資產一般是多少金額

銀行打包不良資產是多少金額這個沒有一箇固定的標準,不同的銀行打包不良資產的金額都是不一樣的。但通常情況下,一包不良資產的金額基本上都不會低於1000萬。

畢竟處置不良資產一般都是直接由銀行總部進行的,各大支行並沒有這個權限,所以總行會把所有支行的不良資產統一打包進行售賣,因此不良資產的金額一般都是比較大的,大多時候都有可能達到1億以上,不過對那些小銀行來說,有可能1000萬他們也會打包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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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10-09 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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