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升趋势」外汇市场的参与者都有哪些

一、外匯市場的參與者都有哪些

外匯市場的參與者主要包括各國的中央銀行、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紀人公司、自營商及大型跨國企業等。它們交易頻繁,交易金額巨大,每筆交易均在幾百萬美元,甚至千萬美元以上。外匯交易的參與者,按其交易的目的,可以劃分爲投資者和投機者兩類。

外匯市場的參加者衆多,爲了更好地認識外匯市場的主體活動,可以把外匯市場的參加者概括地分爲以下幾類:

1.外匯銀行。

它擔當外匯買賣以及資金的融通、籌措、運用與調撥,是外匯市場的主體,90%左右的外匯買賣業務是在外匯銀行之間進行的。

外匯銀行是經中央銀行批准可以從事外匯經營活動的商業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其主要業務包括:外匯買賣、匯兌、押匯、外匯存貸、外匯擔保、諮詢及信託等。證券諮詢機構、報業、聲訊服務、廣播業、電訊網絡業也參與其中的一些諮詢信息等服務。全球互連網的迅猛發展也爲外匯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基礎。

2.外匯經紀人(Broker)和外匯交易員(Dealer)。

外匯經紀人是專門介紹外匯買賣業務、促使買賣雙方成交的中間人。外匯經紀人分爲兩類,一類叫做一般經紀人,他們要用自有資金參與買賣中介活動,並承擔損益。另一類叫做跑街經紀人,俗稱掮客,他們不參與外匯買賣活動,僅憑提供信息收取佣金,代客戶買賣外匯。

外匯經紀人主要依靠提供最新、最可靠、對客戶最有利的信息而生存,因此他們擁有龐大的信息網和先進的通訊網,善於捕捉並利用信息,開發獲利渠道。外匯經紀人在外匯市場上是一支非常活躍的隊伍,即使許多大銀行能夠獨立進行外匯買賣,他們也願意通過經紀人進行交易,因爲經紀人不僅能報出最有利的價格,而且大銀行免於暴露自己的經營活動,可以保護自己,順利實施其市場戰略。

外匯交易員是外匯銀行中專門從事外匯交易的人員,交易員向客戶報價,代銀行進行外匯買賣。根據承擔工作的責任不同,交易員可分爲首席交易員、高級交易員、交易員、初級交易員和實習交易員。首席交易員一般負責好幾種主要外匯的買賣,交易金額不受限制。

高級交易員負責較重要的外匯交易,在交易金額上也很少限制。交易員、初級交易員和實習交易員則負責一種貨幣的交易,而且根據經驗規定交易限額,超限額時要請示高級交易員或首席交易員。

3.一般客戶。指外匯市場上除外匯銀行之外的企業、機關、團體。他們是外匯的最初供應者和最終需求者,比如從事進出口貿易的企業,進行跨國投資的企業和償還外幣負債的企業,以及需要匯款的個人等。一般客戶的外匯買賣活動反映了外匯市場的實質性供求,儘管這部分交易在外匯市場交易中比重不大,但對一國國民經濟卻產生實際影響。

4.外匯投機者(Speculator)。

外匯投機者是通過預測匯率的漲跌趨勢,利用某種貨幣匯率的時間差異,低買高賣,賺取投機利潤的市場參與者。外匯投機者對外匯並沒有真實的需求,如調整頭寸,或清償債權債務,他們參與外匯買賣純粹是爲了尋找因市場障礙而可能利用的獲利機會,這些機會是隱蔽的,難以被發現。

外匯投機者通常以風險承擔者形象出現在外匯市場上,他們出入於各個外匯市場,頻繁地買賣外匯,使各外匯市場的匯率趨於一致、匯率更接近外匯供求狀況,因此外匯投機者是外匯市場上不可缺少的力量,投機活動是使外匯市場完善的有效途徑。

但是,外匯投機者往往操縱大量的鉅額資金,對某種幣種順勢發動突然襲擊,影響某種貨幣的正常趨勢,加劇外匯市場的動盪,尤其是當今世界,國際遊資規模日增,在先進的通訊工具輔佐下,可以十分迅速地流進或流出某個外匯市場,成爲一股勢不可擋的投機力量。

5.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是外匯市場的特殊參與者,它進行外匯買賣不是爲了謀取利潤,而是爲了監督和管理外匯市場,引導匯率變動方向,使之有利於本國宏觀經濟政策的貫徹或符合國際協定的要求。

中央銀行一般設立外匯平準基金,專門用於買賣外匯,以實現干預外匯市場的目的。中央銀行還利用利率工具,調整銀行利率水平,直接干預遠期匯率的決定。中央銀行干預外匯市場時,買賣外匯金額非常龐大,而且行動迅速,對外匯市場的供求有很大影響。

二、外匯市場有哪些功能和特徵

1.交易時間

由於全球金融中心的地理位置不同,外匯市場的營業時間此關彼開,數據通過互聯網連成一體,成爲晝夜不停,全天24小時連續運作的巨大市場。

惠靈頓,悉尼,東京,香港,法蘭克福,倫敦,紐約等各大外匯市場緊密相聯,爲投資者提供了沒有時間和空間障礙的理想投資場所。只有週六、週日以及各國的重大節日,外匯市場才關閉。

2.流動性

外匯市場是最完美的投資市場,由於是全人類全球性的參與。因此它是建立在國與國之間對等公正的基礎上的公平交易,每日交易量高達3.2萬億美元,使得外匯市場成爲全世界最大、資本流動性最高的金融市場。如此巨大的交易量是任何一家金融機構或個人無法操縱的。

三、外匯市場主要的交易模式有哪些

(1)即期交易,又稱爲現匯交易或現期交易,是指外匯買賣成交後,交易雙方於兩個交易日內辦理交割手續的一種交易行爲。

(2)遠期交易,又稱期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後的未來某一時刻才進行交割的交易形式。遠期交易所採用的價格稱爲遠期匯率,有兩種常見的報價形式:一種是像即期匯率一樣直接報出,另一種是採用遠期升貼水數的方式。所謂升水數,是指遠期匯率高於即期匯率的點數;貼水數是指遠期匯率低於即期匯率的點數.

(3)掉期交易,是指在買人或賣出某種外匯的同時,賣出或買進同一貨幣的不同期限的外匯的一種外匯交易

发布于 2024-09-12 04: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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